詳情
投資經政府批准的企業項目
模式1:單個投資者,投資不低于350萬美元,並創造至少3個就業崗位;
模式2:多個投資者聯合投資,投資總額不低于600萬美元,每位投資者不低于100萬美元,並創造不少于6個就業崗位。
申請條件:
1. 申請人年滿18周歲;
2. 無犯罪記錄,品行端正;
3. 符合投資要求。
隨行家屬:
* 配偶;
* 子女:
- 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 主申或配偶18-25周歲全日制在讀,經濟完全依賴于主申的子女;
- 主申或配偶精神上或心理上有缺陷的任何年齡階段的子女,經濟完全依賴于主申
* 父母:
- 主申或配偶65周歲以上與主申一同居住,經濟完全依賴于主申的父母。
- 主申或配偶精神上或心理上有缺陷的任何年齡階段的父母,經濟完全依賴于主申。
申請流程:
1.與我司簽約;
2.准備申請材料;
3.遞交申請前支付費用 一期政府費用包括:政府背景調查費,受理費,工本費及我司服務費和境外律師費;
4.材料遞交至移民局審核;
5.獲得原則批准;
6.完成投資(捐獻款或者房産尾款),並支付二期政府申請費包括政府申請費;
7.獲發公民證書及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