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通里斯本综合消息:2015年6月30日,葡萄牙议会通过了新黄金居留法案(Law no. 63/2015),增加了黄金居留申请的投资方式,提出了振奋人心的优惠方案并对移民审批做出优化。
一、新增投资方式
A) 购置建筑年龄至少30年的房地产,或是购置位于城市重建区域的房地产并对其进行修复工程。房产购置总额均不低于35万欧元;
B) 转入不低于35万欧元的资金,应用于公共或私人科研机构展开的调研活动, 符合并从属于全国科学和技术体系制度;
C) 转入不低于25万欧元的资金,应用于投资和支持艺术生产、恢复或维护民族文化遗产。通过中央和周边行政服务、公共机构、公共工商部门、公益基金会、以公用事业为宗旨的私营基金会、城市间实体、地方工商部门、市政协会和文化公共协会这些致力于艺术生产和恢复或维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机构来实现上述投资;
D) 转入不低于50万欧元的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的股票,旨在中小型企业的资本化。于此目的,中小型企业应提出相应的资本化规划并证实可行性。
二、优惠投资方式
更令人欣喜的是如果以下类别的投资方式开展于人口低密度区域(人口密度小于100人/平方公里,或当地人均GDP不到全国水平的75%),相关投资活动(申请黄金居留的)最低资金限额可以优惠降低20%:
1) 投资不少于50万欧元房产;(优惠后最低投资额为40万欧元)
2) 创造至少10个就业岗位;(优惠后最低只需创造8个就业岗位)
3) 购置建筑年龄至少30年的房地产,或是购置位于城市重建区域的房地产并对其进行修复工程。房产购置总额均不低于35万欧元;(优惠后最低投资额为28万欧元)
4) 转入不低于35万欧元的资金,应用于公共或私人科研机构展开的调研活动, 符合并从属于全国科学和技术体系制度;(优惠后最低投资额为28万欧元)
5) 转入不低于25万欧元的资金,应用于投资和支持艺术生产、恢复或维护民族文化遗产。通过中央和周边行政服务、公共机构、公共工商部门、公益基金会、以公用事业为宗旨的私营基金会、城市间实体、地方工商部门、市政协会和文化公共协会这些致力于艺术生产和恢复或维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机构来实现上述投资。(优惠后最低投资额为20万欧元)
三、移民局审批时间优化
此外,新金居法案对移民局审理黄金居留申请的时限做了规定:黄金居留身份首次申请,移民局需要在90天内对申请做答复。黄金居留卡续期申请,移民局需要在60天内做出答复。
四、家庭团聚优化
主申请人的成年子女作为附属申请人申请黄金居留身份的要求是子女未婚且全日制在读。(取消早先移民法中对就读学校必须是葡萄牙境内院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