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政策的推出,是美国为了吸引优秀专业人才,此移民方式不仅速度快,且在其他方面限制较少。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在获得批准后可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的工作,继续发挥特长。申请人在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时不需要雇主为他申请,也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明。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政策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根据移民法规定,符合杰出人才的外国人必须证明如下条件: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 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并且,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联邦移民法规定“杰出能力”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领域中其专业能力在顶尖的极少数。联邦法律显示达到这种标准的人才要有国家级或国际级的成就奖项。这类的成就包括像是国际公认的诺贝尔奖或奥斯卡金像奖。或是要提供至少三项以下的证明:
(1)因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3)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所记载或报导;
(4)在其行业有担任评判员或评委委员的任职经历;
(5)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7)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8)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9)身处高薪阶层;
(10)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磁带、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项目对个人技能标准比较高,要求移民申请人是该领域内的尖端人才,拥有独到的见解与能力,如果能够获得国家级待遇或者享有国际声誉,将能大大提高移民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