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在美国投资移民登陆美国后,获批美国临时绿卡,但是这个绿卡是条件绿卡,两年后才可视情况而定是否可以申请永久绿卡。世贸通移民集团专家为大家总结了一些美国移民绿卡持有的注意事项。
美国永久居民卡(United State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亦称作 绿卡 (green card),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身份证。“获得绿卡”则用于指称成为永久居民的移民过程。美国绿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条件地在美国居留与获取工作的许可。持有者必须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该身份所需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时,持有者将可能失掉该身份。
对于不满半年的离境的绿卡人士,移民局不认为当事人中断了居留期,入境时的审查不会太严。除非特殊情况显示持卡人可能已放弃居留,或者是经常定期离境,构成一种模式而引起移民官的怀疑。对于不满半年的离境的绿卡人士,移民局不认为当事人中断了居留期,入境时的审查不会太严。除非特殊情况显示持卡人可能已放弃居留,或者是经常定期离境,构成一种模式而引起移民官的怀疑。
对于离境六个月以上的绿卡人士,移局会怀疑持有者是否已放弃居留权。很大程度上,这方面由入境移民官的主观判断来决定。考虑是否准予入境时,入境移民官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家庭纽带状况:是否有家人或亲属定居在美国。
第二:工作或生意状况:是否有任何事业发展在美国,有无缴税,或是否申请豁免国外所得。
第三: 在美经济和生活状况:是否在美有房地产或长期租赁的房子,银行存款,信用卡,会员证,车子,各类保险,证件,有无报税等。
第四: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如离境半年以上,是否有回美证。是否有任何证据证明此次长期离境的特殊理由。例如,身有疾病,照顾生病亲人、处理房地产等。如上所述, 出境六个月以上的绿卡人士,回美证是需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与美国无任何千丝万屡的联系,单凭回美证和绿卡入境是不足以能维持绿卡的。移民官会综合以上几大因素来判断某绿卡人士时否已放弃美国的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