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关于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一项决议将美国绿卡持有离境从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的信息,经过查证美国移民局官网及白宫官网,介证明是空穴来风的虚假消息,联邦政府及移民局近期并没有通过此法令。
美国移民局官网关于绿卡持有者离境美国的相关法令,其中包括:
1.美国永久居民(美国绿卡持有者)可自由进出美国
2.移民局建议计划离境美国超过一年的绿卡持有者申请回美证;持有回美证,但离境超过两年者,需要在返回美国之前,到当地的美领馆申请回美签证。一般来说,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美国超过一年(365天),并无法证明其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可将视为放弃美国作为其永久居住地,美国绿卡可被收回。
3.短期的海外出境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时间在一年内,再次入境时海关、入境官员如果过觉得绿卡持有者没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也可收回绿卡。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可由这几方面判断:
1)出境的意向是否暂时性
2)是否在美国有家人或与社区有紧密关系
3)是否在美国工作
4)是否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
5)是否有一个美国邮寄地址
6)是否有在美国有银行账户
7)是否在美国有驾照
8)是否在美国有置业
9)是否在美国有开设公司
10)是否有其他返回美国作为永久居住地的意向
所以,美国联邦政府及移民局并没有发布关于美国绿卡持有者离境3个月将被收回的信息。一般建议一年内登录两次美国,并且在允许的情况下,多居住在美国,并创造美国居住意向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