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简称USTR)提出了一套“豁免”程序,可让企业将其产品排除在上周五对价值340亿美元的中国出口产品征收的新关税之外。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表示,该程序将处理有关产品由于属于目标产品类别而受到关税打击的情形。
USTR表示,如果关税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害”,且相关产品无法从中国境外获得,也不“被视为受益于中国的产业政策”,那么该产品可以被排除在外。
USTR称,公司有90天时间提出申请,申请期将于10月9日截止。反对将产品排除在外的人士有两周时间对申请发表意见。所有被排除在外的产品将在一年内保持该资格,可追溯至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