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改革烟酒消费税 税收有望增至514亿比索。
财政部表示,预计提议改革烟酒产品的消费税,将产生514.1亿比索的收入。
在来自财务部的一个文件中,财政部认为有必要推动酒类和 烟草制品消费税的改革,以克服《9334共和国法》的缺陷。
财政部发布的报告估计,对烟酒产品采用统一和特定税率,将在2011年带来197亿比索的新增收入。
年度消费税将在2012年增至472.3亿比索,2013年增至514.1亿比索。
但是财政部声称,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开始,消费税收入将分别下降到499.2亿比索、472.5亿比索和449.5亿比索。
财政部认为追求统一和特定税率的改革更好的理由如下:a)目的是确保烟酒消费税的改革保持同一方向;b)允许政府在以行业公司可以接受的不危及改革税收目 标的方式调整消费税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c)在管理确保向财政局提议的任何改变,不会危及改革的收入目标方面的改革上,单一法律更容易管理。
改革源于财政部指出的当前多层系统的弱点,易于把高价产品和高税收品牌的消费降级或者谎报为低价和低税收品牌,导致税收较低。
财政部强调,为了使税率与邻国如亚洲国家中消费税最低的菲律宾看齐,需要改革现行的消费税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