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优惠政策框架
葡萄牙政府于1995年11月28日颁布了第321/95号法律,规范和确立了外资在葡直接投资的法律框架。该法律确定了外商在葡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外资经营类型;规范了外资参与股份制公司、购置不动产以及签订投资合同的方式;明确推动和协助外资的机构及各机构具体职能;确立国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登记制度以获取相关管理及统计数据;确立了纠纷解决方法、机构设置所受限制、保密责任以及对违反该法律可能受到的制裁等方面内容。
第321/95号法律第2章规定了外资在葡直接投资基本原则:外资在葡萄牙享有完全等同于葡本国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和保障,并有权享受所有优惠政策;外资在葡萄牙投资运作必须遵守葡基本法律、现行经济法规和原则以及葡萄牙参加的国际协议所规定的法律条款。
第321/95号法律第3章第2-3条规定了国外投资的类型。第321/95号法律第8章规定:外资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必须将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盈利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该通报仅用于有关部门的信息管理数据统计。
葡萄牙政府鼓励政策包括:
葡萄牙政府鼓励外国直接投资,根据欧盟规定,无论是购买产品或服务,其成员国不得限制外国资本自由流动。葡萄牙投资贸易促进局负责投资规模在2500万欧元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则由葡萄牙中小企业局(IAPMEI)负责,该部门制定了诸多鼓励政策并积极协助外国企业到葡萄牙投资,只要投资能带来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提高劳动力水平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都能够得到支持。
葡萄牙将鼓励投资项目划分为《符合国家潜在利益项目PIN》和《符合国家长远战略利益项目PIN+》两大类,在www.qren.pt 网站刊登了葡萄牙2007-2013年间国家战略发展框架规划,其中列明了葡萄牙政府承诺的的多项优惠政策。葡萄牙政府对于外来投资给以如下保证:
(1)外来投资企业和葡萄牙本国企业享受同等权利,并规定对外来投资不得予以歧视。
(2)政府保证外来投资的安全并对其财产和权利予以保护,并保证其享受国民待遇。
(3)外国投资者享受葡萄牙法律规定的一切财政及税收优惠。
(4)对股息、利润、分红、资金收益、出售投资资本所获得的收入汇出给予保证。
总体来看,葡萄牙外资政策仍主要限于给予国民待遇。葡萄牙对外投资贸易局(AICEP)介绍,对于大型投资项目,可与其直接对话,根据项目创造就业等具体情况,给予一些特殊优惠政策。
2. 行业鼓励政策
目前,葡萄牙对外资完全开放,外资进入不受任何限制,也无特殊行业优惠政策。
3.地区鼓励政策
马德拉和亚速尔圣塔玛利亚是葡萄牙自由贸易区,在自由贸易区投资设立企业可以享受诸多税收方面的优惠:
(1)可享受标准15%、普通8%、优惠5%的增值税。
(2)免交印花税。
(3)在2020前可享受最为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税率范围在1-5%之间。
(4)免征地方性税费。
(5)免收企业注册费。
加工型企业如能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即可享受减免5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1)通过科技创新、新工艺、新产品,为经济现代化做出突出贡献。
(2)通过新举措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经济产业多样化。
(3)培养高级人力资源。
(4)为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
(5)提供15个5年期限以上的就业岗位。
在自由贸易区内经营的企业可有机会得到欧盟结构基金的资助,如特定行业技能培训,欧盟最多可资助50%的培训费用,利用新型节能技术也可得到同样比例的资助。
具体信息请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