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移民加拿大的人在移民以后,拥有了第一套自住房之后,开始考虑买第二,第三套房子做投资。对于我们华人来说,买房置业是我们的传统理财观念。但是现在投资房贷款的条件越来越严格。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才可以找到自己合适的投资房房贷呢。
首先,大多数投资房都用来出租,有租金收入。在贷款审批的时候,房租收入有多少可以用于计入购房者的收入中,有直接的影响。有些银行是比较严格的,只计入房租收入的50%,而贷款经纪可以找到的其它银行和房贷机构的计算方法就人性化很多,在开支增加的情况下,房租收入可以最大化的合理的计算作为总收入的一部分,从而保证审批比率不超标。另外,这个比率,有些银行很严格,必须低于40%。而贷款经纪可以找到的其它银行和房贷机构可以把这个限制提高到44%或以上。比小看这几个百分比的区别,对于一个有好几套房子的人来说,加上合理的房租收入计入方法这意味多好几万的房贷额度呢。有时候,可能就决定了是不是有足够的房贷去买到心仪的房子。
我们也注意到,对于申请房贷时的文件要求也变得严格了。比如说,有的银行对于房租收入,要求提供甚至是之前2,3年的报税文件来证明确实有收到这么多的房租。贷款经纪业可以找到的其它银行和房贷机构不需要这么紧的要求的。
其次,首付的要求越来越高。从2010年4月以后,政府就规定了购买非自住房最少要付20%的首付。同时,首付的钱要是购房者自己的来源,不可以是借的或房款的现金返还。
还有,许多的贷款机构规定了最多可以贷款给一个购房者几个贷款。即使购房者不在其申请的贷款机构有其他房贷或房子就没有房贷,贷款机构也不给超过数量的房子贷款。举例,比如A银行规定最多给贷4个房,王先生已经有4个房子,即使它们都在B银行贷款,或贷款已还完,没有房贷了。或者王先生名下有2个房,还有2个在他老婆名下。他买第5个房,A银行就不会贷款给他。另外,新移民因为没有或有限的加拿大本地收入和信用历史,许多贷款机构提供特殊的新移民政策来给他们买房房贷。一般是规定自主房和投资房只能各有一个。首付也要至少35%。
同时,对房子的要求也严:可如果是为了能多挣租金而房子改动大的话,做房贷时也可能会有困难。比如,每一层都有厨房,客厅和饭厅都改成卧室,分隔许多小间作卧室等,都可能会有房贷审批的问题,因为可能会涉及到房屋和租客安全。房贷审批时,很多时候都要做房屋评估,贷款机构很容易就发现房子迁建的问题。
最后要提到的是,对于投资房贷,有时候利率的高低不一定是最主要的。因为出租房的房贷利息开支是可以算作开支的一部分,用来抵去一部分房租收入,减少税的开支。所以,不像自住房一样,对利率那么敏感。其次,一般利率低的银行可能审批的条件要求更严格,合同条款更不灵活,不能满足购房者的各方面要求。比如,要信用纪录特别强的背景,要求除首付外还有一大笔净资产在账户里。再比如,如果可以作到30年的还款期,相对于有的银行25年,每个月的还款额要少很多,而许多投资购房者需要的多些现金流,可能会选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