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通过海外投资置业成功移民,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成为他们主要的移民目的地。一家智库最新的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中国海外移民存量已达到934.3万人,23年增长了128.6%。2011年,个人可投资资产超过600万元的大陆人拥有约33万亿元的资产,其中2.8万亿的资产已转移至海外,约占大陆2011年GDP的3%。根据美国国务院的最新数据,2012年获得EB-5有条件绿卡的人数为6124人,是2011年的2.5倍,是2010年的7.9倍。显然,他们是有条件“用脚投票”、有机会“从世界看国家”的一群人。
移民,就是离开中国的家,去他国异乡建立一个新家。对于个人而言,移民作为一项私权应当受到尊重,而不应受到道德层面的指责。经济学认为,人都是理性的,在决定进行某一行为尤其重大行为时,必定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才会付诸行动。人们在考虑加入外国国籍时,也会进行“收获”与“付出”的核算。只有“收获”大于“付出”时,才会作出决定。加入外国国籍的“收获”是:个人发展与权益获得更多的保障,出国更方便,不用签证,更多的投资权益等。上述调查还显示,环境、医疗水平因素成为中国人移民的两大原因,近70%的被访者认为这是导致他们移民的重要原因。这也意味着国外更好的环境、医疗水平是中国人移民的两大好处。
“用脚投票”,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蒂伯特(Charles Tiebout)提出的:在人口流动不受限制、存在大量辖区政府、各辖区政府税收体制相同、辖区间无利益外溢、信息完备等假设条件下,由于各辖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组合不尽相同,所以各地居民可以根据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的组合,来自由选择那些最能满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居民们可以从不能满足其偏好的地区迁出,而迁入可以满足其偏好的地区居住。当然,移民已不再是零和博弈,可以使移民输出国和输入国都受益,区别只是哪个受益更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