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移民避税:美国政府近年不遗余力追查海外帐户,令放弃美籍人数创新高,甚至有人宁可放弃可望到手的绿卡。其实对有意钱进美国的海外人士,即使没有美国绿卡或公民,只要事先合法规画,在美投资一样不致有赠与或遗产税问题。
去年南加大商学院毕业,目前在主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刘先生,即打算在学到相当经验后返回侨居地,成为放弃绿卡一族。他说,公司提供的条件包括办绿卡,但目前处理的税务让他学到海外人士即使想在美国投资置产,不见得要有绿卡或成为公民才有保护。更何况他不喜欢美税法属人主义,即不管你在天涯海角的任何收入都须申报,因此不打算久居。
刘先生说,该事务所常接触来自全球各地有意在美国购屋置产人士,从前辈学到这类客户就所买的房子只要成立公司(corporation),放在公司名下,未来即使赠与子女,由于是无形资产,不致面临缴交赠与税问题。海外人士若就美国房产设立信讬,之后若不幸往生,也没有遗产税问题,只是设立信讬花费不便宜。
会计师李新忠说,税法上的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国的任何赠与,只有1万4000元以内免税,无法享受美国公民拥有的534万赠与及遗产税免税额,因此超过1万4000元以上价值的美国境内有形资产赠与,譬如房子照说须缴交18%至40%赠与税。但如果赠与的是无形资产,就无赠与税问题。因此购屋人若将房子放在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LLC)名义下,赠与的资产已变成公司股分,即无形资产,因此无须缴赠与税。
只是受赠人如果获赠的价值超过10万元,仍须使用3520表格向国税局申报,该项申报不代表要缴税。
会计师施启祥说,将房产放在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管房子出租后与维修费等开支抵减后有亏损或赚钱,每年至少仍要缴800元公司税。
提及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国只有6万元赠与及遗产税免税额,因此不管是否入籍,只要有意在美国投资,应事先规画。基本上如果外国人是生前将美国资产送给美国人,将涉及赠与税。若是死后由美国人继承其美国资产,将涉及遗产税。
但如果外国人送的是海外资产,将不受美国税法规范,没有赠与税问题。外国人送的如果是美国境内有形资产,如房产丶银行定存帐户的现金,才有赠与税。但如果送的是股票,因视为无形资产,没有赠与税问题。只是外国人若不幸丧生,由美国纳税人继承的股票,却变成有形资产,有遗产税问题。若继承的是现金,反而没有遗产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