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满65周岁的加拿大移民来说,只要在定居地居住超过10年,即可向加拿大政府申请养老金。养老金的多寡与加拿大移民名下资产总额无关,与在本地居住时间的长短成正比。
加拿大移民专家在此为大家举例说明加拿大养老金的领取制度。比如,一位25岁移民加拿大的人士﹐到65岁申请养老金﹐他累计住满了40年。这段时间即属于长期居住﹐政府便会按照40年的年限为他计算养老金;而政府给予加拿大移民的养老金﹐最高上限也是40年。如果超过年限,仍然以40年计算。
一般情况下,加拿大移民可以在65周岁前半年办理申请手续,以便到65周岁时准时领取。如果加拿大移民在65岁之后才开始申请养老金,则其所获得的款项比例,一般会略高于65岁准时申请的养老金额度。一些加拿大移民在65时,经济条件依然可以满足正常生活所需,所以暂时不申请养老金。而加拿大政府也鼓励公民和加拿大移民延迟申请,届时可获得更高的养老金额度。具备养老金申请资格的加拿大移民,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公民卡、公民纸、护照或枫叶卡等。为方便申请者,加拿大移民在申请时可填写一份授权书给申请养老金部门的职员﹐一但出现资料欠缺时﹐职员可代申请者向移民局查询。
加拿大移民专家表示,养老金领取人如果发生地址变更或离开加拿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此外,如果出现下列三种情况,养老金的领取可能会终止:第一,领取人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时间少于20年,且离开加拿大的时间超过半年;第二,领取人主动要求停止发放养老金;第三,领取人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