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每年吸納約25萬名新移民,但也有數以萬計的申請人因各種原因遭拒。全球每年有數十萬人申請加拿大移民,但同時也有數以萬計的申請人遭拒。統計顯示,被拒主要原因有七種,如陳述不實或健康因素,但有時只是看錯說明、未附文件或送錯類別,一些可避免的疏失,申請人不可不慎。
陳述不實
盡管「陳述不實」乍看之下好像是申請人故意隱瞞或僞造某些資料,但有時可能只是申請人看錯表格上問題、遺漏表格內資料項目或是填表時誤解說明(instruction)所致,這些都是可預防的錯誤。如果被認定爲「陳述不實」,不僅申請案遭拒,可能被判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魁省移民則爲五年)。
健康因素
所有移民申請人及隨行親屬都須通過體檢,確認其健康不會對加國醫療系統帶來負擔,上述體檢必須由移民部指定的醫師進行,一旦家中有成員的體檢不過,全家人的申請案可能被拒。例如需要藥物治療的糖尿病或A型肝炎(Hepatitis A)患者,都可能被移民官視爲將對健保系統造成負擔而拒簽。要避免這麽結果,有時一份專科醫師就申請人病情的報告有助免于重做體檢、延遲或拒簽。
犯罪記錄
所有申請人都必須提交18歲以後居住超過半年國家的無犯罪紀錄證明,以確保新移民抵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帶來危害。申請人若無犯罪紀錄,這個步驟只是紙上作業,問題不大,若曾有犯罪紀錄,將爲申請案帶來麻煩。對有犯罪紀錄的外籍人士而言,有必要深入了解加拿大「不得入境刑事罪」(criminal inadmissibility)的相關規定,以及「視同更生」(deemed rehabilitation)與「更生人」(individual rehabilitation)間的區別。
錯過截止日期
移民部爲加速審理,會規定申請人在某個期限前呈交某些表格或文件,申請人若錯過該期限,申請案很可能被拒。因此了解如何及何時取得某些文件或完成某種表格極爲重要。錯過截止日通常都可避免,因此在整個移民申請程序中做好事先准備與規畫,可能就是移民申請能否獲淮的關鍵。盡管移民官有時會同意延期,但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與證明文件。
移民官犯錯
移民官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依循移民部規定與步驟,採一致性的方式審理申請案,但有時移民官也會犯錯,他們可能誤解法令,不公平的將某些申請案拒簽,此時可委請律師通過司法途徑尋求平反。
未呈送文件
移民部對申請人應遞交的文件設有明確清單以及追蹤編號,以確保申請案完整,而呈送正確文件到加拿大移民局的責任在申請人,未依規定遞交可能導致申請案被拒。
申請時資格不符
加拿大有超過60個移民類別,每一類都不同,有其特別要求,並取決于申請人的年齡、教育、淨資産、職業、工作經驗等資格。有些申請人可能符合其中一種或多種移民計畫,但也可能都不符。若匆匆一眼未經細究,可能讓某些申請人自以爲符合某類移民計畫,貿然提出申請,但事實並非如此,就可能遭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