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的加拿大薩省商業移民法規定,薩省提名企業家移民可以在不同的經濟領域創立事業,與其它的商業移民類別只限于在某些特定領域如農業和能源方面相比,薩省政府的態度截然不同。
薩省企業家移民這次的重大改變,是在學習並借鑒了卑詩省商業模式(先工簽再移民)和曼省移民商業移民模式(意願表達EOI模式),保留了薩省自己使用第三方機構來審核申請人資産及資金來源的模式,其目的應該是想吸引一些真正願意到薩省做生意、定居並且也有較高機會成功的申請人。雖然申請條件和篩選模式有較大調整,但基于目前薩省經濟持續發展的吸引力,以及加拿大移民項目總體日趨收緊的情況下,相信還是能吸引到相當一部分申請人。
加拿大薩省商業移民要求申請人在薩斯卡通、裏賈納投資至少30萬加幣,或在薩省其他地區投資至少20萬加幣;如果在裏賈納或薩斯卡通投資的,需至少爲加拿大居民或永久居住居民創造2個就業機會(非親屬關系)
加拿大薩省商業移民有規定的投資項目,不能投資房屋租賃、房地産、合作社,還有一些認證專業服務或者個體經營者等。
合格的企業包括:
1、企業可以是獨資、合夥公司,但企業經營必須符合法律要求。
2、企業必須以盈利爲主要目的,利潤可以通過售賣商品或服務獲得。
3、持久經營的企業。
4、經營者需要定居薩省,並且參與企業日常的管理。
不合格的企業包括:
1、房屋租賃,投資;房地産建設/開發/經紀,保險經紀或業務經紀;
2、需要許可或認證專業服務或者個體經營者;
3、發薪日貸款,支票兌現,貨幣兌換和取款機;
4、信用社;
5、以家庭爲基礎的業務,包括提供住宿和早餐業務;
6、合作社;
7、投資已獲得被動投資收入爲主要業務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