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终审法院上月裁定,香港居民居港七年才可申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规定违宪,有关规定须回复为居港一年。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日前表示,要待新规定实施一段时间,才能较准确估算该裁决对公共财政的影响,并再次重申不会就裁决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当天,张建宗在香港特区立法会上答覆议员提问时指出,放宽居港规定会令综援的开支有所增加。自裁决当天至今年1月6日的三周内,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共收到1407宗涉及居港少于七年人士的综援申请。
谈及这裁决对综援计划的实际财政影响,张建宗解释,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来港人士和已来香港一段时间的新移民之经济状况,以及他们申请综援的意欲。
但张建宗指出,新来港人士的教育水平和家庭收入均有上升趋势。其中,15岁及以上新来港人士拥有中学或以上教育水平之比例,由2001年的68%,上升至2011年的85%。教育水平达大专程度者亦由2001年的6%,上升至2011年的16%。另外,有成员为内地来港定居未足七年人士的每月家庭收入中位数,在同时间亦由1.2万港元,上升至1.4万港元,升幅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