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1適合美國公民結婚兩年之內的配偶,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爲CR2;IR1適合美國公民結婚滿兩年的配偶,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爲IR2。
美國居住的美國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屬地區移民服務中心提交CR/IR申請CR1/IR1/爲移民簽證,入境美國1-3個月內,即可在美國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兩年條件綠卡(結婚日到入境日不滿兩年的)或十年綠卡(結婚日到入境日超過兩年的)。
美國公民可同時單獨爲您的孩子(美國公民的繼子女)申請CR2/IR2簽證,但以下情況不能申請簽證,只能等您入藉成爲美國公民後,才能由您自己爲孩子申請簽證:
a. 您與美國公民結婚時,孩子超過18歲;
b. 申請時孩子超過21歲;
K3即CR1/IR1的優先類別,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爲K4;
關于CR1/IR1的申請,在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後,即可選擇是否同時申請K3,K3是美國移民局考慮到CR1/IR1申請時間長,爲了使配偶盡快團聚,可以同時申請K3提前到美國團聚。
K3雖然必須先申請CR1/IR1,但K3與CR1/IR1是兩個獨立的案子,分別有各自的處理過程。如果CR1的速度與K3差不多,則CR1與K3合並,直接面簽CR1,入境美國拿永久居留,否則可以先在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面簽K3,先到美國與配偶團聚,再選擇在美國轉身份獲得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