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EB-1A申請至少要准備哪些文件?
A: 根據移民法及相關規定,EB-1A的申請需要提交I-140表格以及證明申請人符合傑出人才條件的證據文件,例如獲得的國際獎項的證明,在學術刊物上發表的文章,文章被引用的索引,以及業內專家和權威人士的推薦信等。
Q: 如果我在EB-1A的申請過程中換工作會有怎樣的影響?
A: 這對你的申請沒有影響。傑出人才EB-1A是自己作爲申請人的申請,並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因此,只要你還保持原本的工作領域,更換工作對你的申請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Q: 我計劃進行EB-1A的申請,但我在三個月內會搬到不同的州,搬家對我的申請會有什麽影響?
A: 沒有任何影響;你的申請繼續有效。因爲目前所有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全部提交到NSC,而後部分申請由NSC轉到TSC負責審理,就是說搬家不會對申請造成任何影響。但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在搬家之後應該把新的地址在10天之內通過AR-11表格及時通知給移民局。
Q: 可不可以同時提交兩個申請,例如EB-1(a)and NIW?
A: 可以的。我們有些客人選擇了同時提交兩個I-140申請,甚至有些客人會同時提交三份。移民法及相關的法律裏面沒有任何規定禁止多重申請。多重申請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申請的通過機會。
Q: 如果雇主不願意爲我出具推薦信,我可能成功的申請EB-1嗎?
A: 要獲得EB-1A申請的批准,並不一定需要目前雇主的推薦信。當然,如果雇主願意,他們的推薦信也會有一定的作用。如果你能夠從業內專家學者處獲得很多推薦信,申請的成功的幾率就會相對來說比較高。
Q: 我需要多少封的推薦信?
A: 移民局並沒有規定推薦信的具體數量。但一般的EB-1類的申請都包括5-7封的推薦信。
Q: 如果我在領域內的學術雜志上沒有任何的發表文章,我可以申請EB-1A嗎?
A: 可以。雖然在具體申請中擁有一定數量的在期刊上發表的文章會提高申請成功的機會,但在EB-1A的申請標准中,並沒有規定提交EB-1A申請的外籍人士必須要有文章發表。但是,對于一般的學者﹑教師和研究人員來說,在學術雜志上有文章發表是非常容易滿足的一項條件。事實上,如果真的沒有任何發表文章,EB-1A的申請會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