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根據美國移民政策的規定,F4是美國公民申請其兄弟姐妹往美國團聚定居的移民申請。
申請美國F4類應當提供的公證有:親屬關系公證書丶每一個申請人的出生公證書丶關系人的出生公證書,若申請人已婚的還需提供結婚公證書(結婚公證書一式三份,由結婚雙方共同使用)。對一些原始證件(如結婚證書丶戶口部丶醫院出生證等)還需提供“複印件與原件相符公證”,這類公證具體需要哪些,還要視美國移民部門的要求而定。
根據您已婚的實際情況,您應當辦理:關系公證書丶您的出生公證書丶您妻子的出生公證書丶您們的結婚公證書丶關系人的出生公證書。
公證處出具一般是一式三份。
申請流程
1 由美國親屬在美國申請填寫I-130表,並連同其它材料一起遞交移民局INS.
2 材料全部合格,收到移民局發出的受理通知.
3 收到移民局發出的批准通知書,即I-797表,同時移民局將批准通知和其它材料一同寄給
4 海外申請人和美國駐廣州領事館簽證處。
5 海外申請人填寫相關資料准備美國駐華領事館的面試,並參加體檢。
6 面試通過獲得美國移民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