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很多中國家庭選擇移民美國的主要原因。而考慮到美國移民排期的問題,都會擔憂子女是否會在排期中會被動超齡。那美國投資移民EB-5申請中,隨行子女年齡究竟應該如何計算?
按照規定,法定未滿21歲的子女可跟隨父母一起移民美國。而美國移民申請人在I-526申請遞交後,其滿21周歲的子女是可受兒童移民身份保護法(CSPA)保護。根據CSPA,允許把申請審批時間從子女年齡中減去。換句話來說,若申請人遞交I-526時的子女年齡減去I-526審理時間,加上簽證排期時間大于21歲,子女將超齡。相反,若遞交I-526時的子女年齡減去I-526審理時間,加上簽證排期時間小于21歲,則子女不會超齡。
舉個例子,如果美國投資移民EB-5申請人的子女在遞交I-526申請時是20歲,而I-526審理時間爲10個月,那麽年齡應該是20歲-10個月+25個月(根據2016年4月簽證排期表推算)=21.3歲。在此情況下,申請人子女就是超齡了。
如果申請人子女在遞交I-526申請時同樣是20歲,但I-526審理時間爲16個月,那麽年齡應該是20歲-16個月+25個月(根據2016年4月簽證排期表推算)=20.75歲。那麽申請人子女並沒有超齡。
由此可見,I-526申請審理緩慢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好處就是可以保護子女年齡,尤其對于子女即將超齡的申請人家庭更爲有利。
根據美國兒童移民身份保護法的規定,美國投資移民EB-5申請人如子女年齡可能超齡,可采取以下措施:
1. 收到簽證申請費付費單時,應盡早支付申請費;
2. 如未收到簽證申請費付費單,則向美國簽證中心索要付費單,並遞交DS-230表格。即使美國簽證中心最後拒絕接受,其拒信也可作爲“申請移民身份”這一舉動的證據。申請人需要保留好所有收據、抵檔確認證明、回執信封等;
3. 遞交I-824表;
4. 若申請人在美國並有資格遞交I-485調整身份的申請,最好盡早遞交I-485表,這是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