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入籍是很多人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所謂"入籍"或"歸化",就是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移民,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申請,經批准而爲美國公民。凡具有合法居留權的外國移民,都可以申請歸化美國籍,但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得到准許。
歸化申請可在滿5年居留期間前3個月,向申請人所在地的美國移民局提出。可按如下程序辦理入籍手續:
1、到移民局索取下列表格;
①入籍申請表(N-400表)
②"自傳資料表格"
③指紋卡兩張
2、正確填寫表格,如隱匿事實,雖然已經批准入籍,但籍民資格仍然可被取消,在問話時,需要宣誓所有資料屬實正確。
3、呈交申請表格,填寫好表格後,連同指紋卡2張,二寸近照3張(于交前30日拍攝),一並交回移民局。建議交前把全部材料、表格複印一套,當作自己存底,供今後隨時查閱使用。
4、問話。申請人將會接到書面通知,前往移民局問話。屆時需攜同兩名美國公民的親友,前往作爲證人,問話的目的是移民歸化主辦官員對申請人的初步調查和訊問,正式上報法庭入籍審批文件。
5、宣誓。入籍宣誓爲最後手續,入籍宣誓可由司法部長、聯邦法院或其他各級法院處理,申請人在通過入籍考試之後,可以選擇在移民局或在法院進入籍宣誓。宣誓方式結束後,便發給入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