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國移民申請人初到美國,開始在陌生的土地上謀求生存和事業,會面對很多困惑,對美國法律的所知甚少,會給投資移民生活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比如沾小便宜。 多發生在從商店裏趁人不注意(自認爲)時取走貨物不付錢。或者撕掉或者調換價格標簽,等等。 被抓後後悔不己,後果遠非當初所願。其實,所有的商店都設置各種監視系統,有一批員工在監視著進進出出的每一位顧客。完全可以說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
再比如撒謊或欺騙。美國社會容忍人們犯錯誤,但不容忍欺騙行爲。有些華人對在美國的法律行爲不加重視,缺少誠實。本來是一件好事情,但因爲沒有講實話,而一錯再錯,最後弄得無法收場。尤其在填寫移民有關的申請時,以前交給移民局的表格上的內容和後來交的申請的內容不一致。即使申請符合所有的條件要求,足以得到批准,但如果移民官發現有弄虛作假或撒謊的,完全可以不批准申請。嚴重者,還可能被送上移民法庭,被驅逐出境。
其它的行爲還有:未經主人許可,擅自進入他人的房地産;從別人家門窗外窺視室內;將槍口(空槍無子彈)對准人;作假證;對執法人員說謊;開車時車內放空酒瓶;尾隨他人;許惡願(威嚇他人) 等等對會給當事人帶來無窮的法律麻煩。